寻求外部资助的赠款的政策

名誉教师寻求外部资助的赠款的政策和程序

(自2018年1月1日生效)

本政策的目的是记录学院的政策和程序,以允许名誉教师领导或参加大学资助的外部赠款或合同。几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决定了学院是否将全部或部分赞助授予或合同的名誉教职员工申请,以及该学院是否将授权对退休的教职员工进行研究任命,以根据该教师的非退休成员的赠款或合同。在做出决定时,大学必须考虑拟议的研究对大学社区的贡献,其对身体和行政设施的需求,预先尊敬的行政支持以及其对其他对其他研究和间接影响的影响系和学院。

政策

教师可以申请外部资助者的研究赠款/奖学金,这些赠款超出退休退休,并且名誉教师可以申请研究支持,前提是教务长愿意为赠款期间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行政支持。名誉教职员工可以访问赞助研究办公室和控制者办公室,以帮助提交和赠款管理。

程序

如果名誉教职员工从赠款中获得薪水,他/她将以临时的,随意的工资为基础作为“研究科学家”作为“研究科学家”,并需要在工作日薪资系统中报告时间。对于名誉教职员工的情况,将适用同样的程序,他们寻求对非退休教师的外部资助赠款任命。根据上述政策被任命为研究科学家的名誉教职员工可以从赠款或合同(每周少于15小时)的赠款或合同支付薪水。薪水将基于退休时教职员工的薪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过赠款的资金。当前用于临时就业的附带福利率将向赠款收取。通常,学院不会为名誉教师提供成本分担。联邦法规要求机构必须遵守自己的政策,薪水必须与机构支付的政策一致。

要要求批准作为名誉教职员工提交或参加赠款,请联系赞助的研究办公室。